山東尚德人力資源 2020-11-28 11:18:16
1、停工留薪期是指的什么?
? ? ? ? 一般不超過12個月。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,經設區的實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,可以適當延長,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。
2、停工留薪期待遇是指的什么?
? ? ? ?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,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,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。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,停發原待遇按規定享受傷殘待遇。
? ? ? ?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,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。是否屬舊傷復發繼續治療,有爭議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。
? ? ? ?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,在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,由所在單位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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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輔助器具費用?
? ? ? ? 職工因生活或就業需要,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,安裝假肢、矯形器、假眼、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費用,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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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本人工資?
? ? ? ?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,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%的,按300%計算,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%的,按60%計算。
? ? ? ? 本人工資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、傷殘津貼計發基數。也就是說,工傷參保人員繳費工資越高,在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后享受的待遇越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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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單位可以與傷殘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嗎?
? ? ? ?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,保留勞動關系,退出工作崗位。
? ? ? ? 五至六級殘疾職工,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,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。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,該職工方可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,七至十級殘疾職工,勞動合同期滿終止,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,工傷職工應與用人單位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三方書面協議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,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,工傷保險關系終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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